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足球项目五人制足球男子乙组农村乡镇组决赛30日上演,代表广东出战的梅州市五华县队以2比1击败江苏队夺金。这是广东代表团在本届全运会上夺得的第二枚金牌。
本届全运会的足球项目新设了12个群众组别项目,广东省参加其中五项,在之前结束的五人制女子乙组老将组和五人制男子甲组农村乡镇组的两个项目中,广东获得了1金1银。
五人制男子乙组农村乡镇组的比赛于7月23日-3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行,全国共12支队伍参赛。
一直以来,梅州走出的球员在广东队占据半壁江山,足球界也流传着“北有大连、南有梅县”的说法。梅州五华素有“足球之乡”之称,五华县于1979年被国家体委誉为“足球之乡”,有着源远流长的足球历史和学问,是中国内地现代足球的发源地。
如今,五华县是全国唯一拥有中甲球队的县级城市。同时五华县也建成了横陂足球小镇,已经连续两年承办中甲赛事。正因为这样浓厚的足球氛围,让五华县的群众足球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此次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足球项目五人制足球男子乙组农村乡镇组决赛的广东省代表队的参赛运动员以五华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运动员经历主要是以五华县业余体校、梅州市少年队员和原梅州市青年队员结合组成。这些队员参加过1991年全国“幼苗杯”五人制比赛,并获得武汉赛区冠军,同年参加辽宁抚顺五人制全国赛获得了第四名。
在当天的决赛中,五华队在0比1落后的情况下奋勇反击,最终连追两球逆胜对手夺金。这是广东代表团在本届全运会拿到的第二枚群众足球项目金牌,也是整个代表团的第二枚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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